四是表现程度,是指指向一个群体的学习结果的最低表现,如“对某道应用题至少写出三种解题方法”“至少80%的学生准确分析这个案例”。
以上四个基本要素,并不是每一具体目标的陈述都必须同时具备,有时可以省略一些要素。如所有目标的主体都是学生,所以可以省略。又如,并不是所有目标都需要行为条件,有时也会省略。因此,教学目标的语法结构大体上有如下几种:
第1种 (行为主体)+行为表现(动词或动词+名词),如能参加某项球类比赛;会写一篇议论文。
第2种 (行为主体)+行为表现+表现程度,如能写出至少300字的宣传报道稿子。
第3种 行为条件+(行为主体)+行为表现,如在小组讨论中,能综述小组发言同学的主要观点;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体验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第4种 行为条件+(行为主体)+行为表现+表现程度,如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体验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至少能说出两种解决方案;根据某一时事报道材料,写出一篇不少于300字的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