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多葛主义被人当作纯哲学的最高的宗教成就来提起,但是难以估价的是它为罗马世界接受基督教准备了道路。撇开斯多葛主义就难以看清基督教如何能够取得立足点。进一步说,斯多葛主义的文献和观念渗透并且帮助了基督教的宗教生活观念的形成。现在被人们津津乐道的所谓耶稣与保罗之间的差别,其依据就是斯多葛学派以之为据点的大数[6](Tarsus),当地的理智背景从各方面影响着保罗的观念。
给现代民主制带来激励也不是斯多葛主义最小的贡献。它提出一切人在神面前平等,无论他是奴隶还是自由民,是穷人还是富人,是卑贱者还是高贵者。这一理论一经法律化,创造了罗马法这一西方法律的基础。这一原则的力量是任何短暂的专制都无法克服的,它必须逐渐成为治理一切有组织社会的宗旨。它是推动学术、哥特式建筑、新教改革、现代民主制复兴的动力。
对这样一个曾经对人道主义作出过如此巨大、不灭贡献的思想运动,我们似乎没有理由加以批判,也不必对已有的批判再作什么有力的反击。但是斯多葛学派自称是一种完全的理性主义,它的失败也正在于此。对这种失败的认识为基督教的道德哲学开辟了道路。
首先,斯多葛学派的理性主义太完全了。它太好了,以至于变得不真实了。它已经丧失了在具体时间中存在的意义。完全理性的宇宙是一个完成了的宇宙。斯多葛学派陷入一种与某个静态世界保持一致的满足感。由于这个世界是建立在纯粹理性之上的,因此它无论如何都是正确的。它是可能有的最好的世界。除了接受它之外,别无选择。面对大量的社会不公正和无罪者的痛苦,斯多葛主义充其量就只能是某种装饰品或与事实不一的空谈。他们的宇宙秩序没有未来,没有前景。它不会比不完善世界的循环轮回更好。善与恶、公义与犯罪、正义与不义,所有这些都是这个必然的世界秩序的组成部分。绝不会有善行的完全胜利。神圣者永远受到按其自身性质所“给定”的那些东西的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