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甫到堂前,便跪下大哭道:“我的孩儿今早让老虎吃了,请县令做主。”
崔珏问道:“敢问婆婆教我怎生做主?”
王婆道:“老虎吃我孩儿,自该偿命。”
“罢了!”崔珏唤来都头李能,责令他去把老虎擒来,并嘱咐只可擒不可杀。那李能是个精壮汉子,虽说臂力过人,可要去生擒老虎却有些犯难。崔珏取过纸笔,匆匆写了几个字,又盖上县衙大印,交给李能道:“你只管拿此令去擒。”
李能接过那道手令,低头看了眼,上面只写了六个字:食人子,当伏法。落款是崔珏。李能微微一愣,但他清楚崔珏非同凡人,便拿了此令入山,在几位猎人的带领下,到了出事地点,果然寻到了那只老虎,那老虎见了人,一声虎啸,惊天动地,把那几个猎人吓得急忙退了几步,纷纷拿出刀斧弓箭,以防不测。李能取出崔珏手令喝道:“你这畜生,食人孩儿,罪大恶极,我奉崔县令之命特来擒你,还不快速受绑!”
说来也怪,那老虎见那崔珏的手令,果然收起凶相,盘踞于地,猎户们见状,俱皆称奇。李能走上前去,将绳索打了个活结,套在虎头上,拉了回县城。
及至衙门外时,城内百姓都被吸引了过来,想要看看崔珏怎生断此奇案。
那老虎被带到堂外时,见到堂上坐着的崔珏,立时趴在台阶下,俯首认罪。崔珏将惊堂木一拍,沉声道:“食人子、取人性命本是死罪,只是王婆没了儿子,无依无靠,难以为生,本县让你去王婆家里,养其余生,你可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