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都懂得要维护生态环境就一定要善待野生动物,但我们似乎还不大重视善待野生植物。城市里的绿化,似乎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完全不容野生状态的植被存在。比如有的公园里本来有大片植株间距不均等、树种混杂的带野趣的树林子,很美丽,也很受一般游人喜爱,但有关部门却非将其完全砍伐掉,重新如摆棋子般地栽种上同一品种的树木,还把树木之间的地面砌上方砖,在每团树木周围围上铁栅,如此花大价钱大力气消灭野趣,营造人工景观,不知究竟图的是什么?这样的“绿化”,是我一贯反对的。我还曾写过文章,为某公园里小山坡上每到初秋就成片开放的野生多头菊请命,认为它们有在那里生存的权利,实际上它们既娱游人眼目,散发的气息也能驱杀蚊虫,是很好的生命体,何以就非将它们刈除呢?我问过正在费劲拔除它们的绿化工,他说这是领导决定的,又说这些多头菊不是我们种的,是野生野长的,令我不得要领。后来那山坡上在拔除了野生多头菊的地方补铺了一种驯化的绿草,每次再到那地方,我就总觉得不复有诗意,而是面对一篇虽然中规中矩却了无意趣的八股文似的。
市区的绿化问题,这里不多做讨论。也许,在市区里适度地刈除野生植被,还有其一定的道理。但现在规划中的北京第二道绿化隔离带,会牵扯到若干还大体保持着野生状态的植被,如上面举出的温榆河与小中河两岸的某些区域,我的观点是,野景是金,而人工营造的绿化带充其量是银,务请维护那些黄金般可贵的野生植被!野生的树木,似乎还比较能得到“手下留情”的对待,野生的灌木草丛,就很容易被一些人视为“乱象”,其实那些历经岁月考验的“杂乱”的灌木草丛才是最能固土护墒的宝贝,并且是真正富有诗意的存在。说严重点,不懂得爱护野生植被,跟不懂得爱护野生动物一样,是一种病态的文化心理,就跟不喜欢天足而专嗜欣赏“三寸金莲”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