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加害、三次加害
在伊藤诗织的事件之后,使日本的MeToo运动加速的,是时任财务次官的福田淳一的性骚扰事件。被举报的福田次官,面对录音物证,却还矢口否认,“我不知道那是不是自己的声音”“不知道对方是谁”“那是与风俗店的女性的话语游戏”,总之,他一直坚持不是性骚扰。但我们可以从网上听到的是,“可以摸摸你的胸吗”“可以绑住你的手吗?让我来绑你吧”……引用在这里都感觉不适的这些话,无论如何也不该是在接受采访的公共场合能说出口的。
更为致命的,是受害女记者工作的媒体以及财务省高层在面临危机时采取的一系列错误对策。
首先,女记者工作的朝日电视台的上司,在听到记者举报后,置之不理。“公开了对你不利”,这种话语,既是最为恶劣的组织防御术,也是水准最差的危机管理法。无处申诉的记者,便将此事泄露给周刊杂志。朝日电视台眼看无法再沉默下去,只得召开紧急记者发布会,表示对财务省的正式抗议。不过,在发布会上,电视台发言人也指责女记者:自己身为新闻从业人员,却向其他媒体泄露信息,十分不妥。但我们应该看到,女记者向其他媒体提供信息的行为,若无上司的搁置,本来不会发生;而且,如果朝日电视台真正发挥了一家媒体应有的功能,这本来是自家便可报道的事件。另外,有人指责女记者未征得采访对象同意便暗中录音,说这种做法有违采访规则。对此我们可以反论:这些内容已经逾越了正常采访的范围。在性骚扰案件中,为了让受害者保护自己,录音取证是被广泛推荐的做法。我们可以想一想:违反采访规则和侵犯人权,孰轻孰重?尽管如此,《产经新闻》这种保守派报纸,却抓住这一点,强调是记者的过失。我原担心,这个本来属于侵犯人权性质的性骚扰事件,被扭曲为记者未遵守隐匿信息来源的职业操守的不正当采访行为,幸好,事态没被引入那个方向。这时,浮现在我脑海里的,是20世纪70年代关于冲绳密约问题报道中的《每日新闻》记者西山太吉的事件。那个事件,本来应该是追究日美之间关于美军基地恢复原状补偿费的重要密约的是非,却被偷换为“用私通手段”获取信息的男女丑闻,结果是西山记者被判有罪。